政策资讯 | 国内首部!智能网联汽车管理法规正式实施

近日,国内首部智能网联汽车管理法规正式实施,标志着中国自动驾驶治理体系建设迈上新台阶。

深圳市人工智能行业协会搜集汇总了历年来从中央到地方的智能网联汽车政策,并分析认为:为了推动自动驾驶产业健康有序发展,需强化产业扶持政策,履行好市场监管职能。

国内首部智能网联汽车管理法规正式实施

2022年6月,深圳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了《深圳经济特区智能网联汽车管理条例》(以下简称《管理条例》),自2022年8月起施行。

《管理条例》包括道路测试和示范应用、准入和登记、使用管理、车路协同基础设施、网络安全和数据保护、交通违法和事故处理、法律责任等内容,是国内首部关于智能网联汽车管理的法规。随着深圳市在智能网联汽车领域率先立法,中国自动驾驶治理体系建设迈上新台阶。

中国自动驾驶汽车层级治理框架初步建立

我国自动驾驶产业治理起步较晚,但发展更快。近年来,从中央到地方,智能网联汽车创新、测试、准入、使用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不断出台,智能网联汽车产品监管体系逐渐完善,中国自动驾驶层级治理框架初步建立。

在中央层面上,强化自动驾驶顶层设计,先后出台了《车联网(智能网联汽车)产业发展行动计划》《智能汽车创新发展战略》《关于促进道路交通自动驾驶技术发展和应用的指导意见》等文件,推动自动驾驶技术发展和应用陆续发布了《自动驾驶封闭测试场地建设技术指南(暂行)》《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与示范应用管理规范(试行)》《关于加强智能网联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的意见》等文件,规范自动驾驶汽车测试与应用

图表1:中央智能网联汽车政策汇总

发布时间 文件名称 主要内容
2018.05 《自动驾驶封闭测试场地建设技术指南(暂行)》 包括制定目的、适用范围、场地要求、通信要求、供电要求、其他要求等内容。
2018.10 《车联网(智能网联汽车)直连通信使用5905-5925MHz频段管理规定(暂行)》 规划了5905-5925MHz频段共20MHz带宽的专用频率资源,用于基于LTE(第四代移动通信技术)演进形成的V2X(车与车、车与人、车与路之间的直连通信)智能网联汽车的直连通信技术,同时,对相关频率、台站、设备、干扰协调的管理作出了规定。
2018.12 《车联网(智能网联汽车)产业发展行动计划》 按照“系统部署、统筹推进,创新引领、应用驱动,优势互补、开放合作,强化管理、保障安全”的原则,提出五方面重点任务;针对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从六个方面提出了具体保障措施。
2020.02 《智能汽车创新发展战略》 以发展中国标准智能汽车为方向,以建设智能汽车强国为目标,围绕构建智能汽车技术创新体系、产业生态体系、基础设施体系、法规标准体系、产品监管体系、网络安全体系等六大方面进行了任务部署。
2020.12 《关于促进道路交通自动驾驶技术发展和应用的指导意见》 贯彻中央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以关键技术研发为支撑,以典型场景应用示范为先导,以政策和标准为保障,按照“鼓励创新、多元发展、试点先行、确保安全”的原则,坚持问题导向,提出了四个方面、十二项具体任务。
2021.07 《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与示范应用管理规范(试行)》 包括总则,道路测试与示范应用主1111体、驾驶人及车辆,道路测试申请,示范应用申请,道路测试与示范应用管理,交通违法与事故处理及附则等七个章节。
2021.07 《关于加强智能网联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的意见》 分为“总体要求、加强数据和网络安全管理、规范软件在线升级、加强产品管理、保障措施”共5个部分、11项内容。
2022.08 《关于做好智能网联汽车高精度地图应用试点有关工作的通知》 在北京、上海、广州、深圳、杭州、重庆六个城市开展智能网联汽车高精度地图应用试点。

在地方层面上,注重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相衔接,目前内地共有24个省级行政区出台自动驾驶政策文件,其中北京、深圳、广州等城市先行先试。

比如,北京出台《北京市智能网联汽车政策先行区自动驾驶出行服务商业化试点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开放自动驾驶出行商业试点;深圳通过《深圳经济特区智能网联汽车管理条例》,制定智能网联汽车管理法规;广州发布《关于逐步分区域先行先试不同混行环境下智能网联汽车(自动驾驶)应用示范运营政策的意见》《在不同混行环境下开展智能网联汽车(自动驾驶)应用示范运营的工作方案》,开展自动驾驶汽车混行试点。

图表2:地方智能网联汽车政策汇总

出台地区

发布时间

文件名称

广东 2022.04 《广东省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与示范应用管理实施意见(试行)》
2018.04 《深圳市关于规范智能驾驶车辆道路测试有关工作的指导意见》
2018.05 《深圳市关于贯彻落实<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管理规范(试行)>的实施意见》
2018.01 《深圳市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开放道路技术要求(试行)》
2020.08 《深圳市关于推进智能网联汽车应用示范的指导意见》
2022.06 《深圳经济特区智能网联汽车管理条例》
2021.07 《关于逐步分区域先行先试不同混行环境下智能网联汽车(自动驾驶)应用示范运营政策的意见》
2021.07 《在不同混行环境下开展智能网联汽车(自动驾驶)应用示范运营的工作方案》
2020.01 《关于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有关工作的指导意见》
2018.04 《肇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肇庆市自动驾驶车辆道路测试有关工作的指导意见》
2021.05 《肇庆市自动驾驶车辆道路测试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北京 2017.12 《北京市关于加快推进自动驾驶车辆道路测试有关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
2017.12 《北京市自动驾驶车辆道路测试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2018.02 《北京市自动驾驶车辆道路测试能力评估内容与方法(试行)》
2018.02 《北京市自动驾驶车辆封闭测试场地技术要求(试行)》
2019.06 《北京市自动驾驶车辆测试道路管理办法(试行)》
2021.04 《北京市智能网联汽车政策先行区总体实施方案》
2021.07 《北京市智能网联汽车政策先行区高速公路及快速路道路测试及示范应用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2021.11 《北京市智能网联汽车政策先行区自动驾驶出行服务商业化试点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2022.03 《北京市智能网联政策先行区智能网联客运巴士道路测试、示范应用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上海 2017.01 《上海市智能网联汽车产业创新工程实施方案》
2021.10 《上海市智能网联汽车测试与示范实施办法》
2021.10 《上海市智能网联汽车示范应用场景拓展工作实施方案(2021-2023年)》
2021.12 《上海市智能网联汽车测试与应用管理办法》
重庆 2020.09 《重庆市自动驾驶道路测试管理办法(试行)》
2021.07 《重庆市智能网联汽车政策先行区总体实施方案》
2021.06 《打造全国一流新能源和智能网联汽车应用场景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
2022.01 《重庆市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与应用管理试行办法》
2022.05 《重庆市智能网联汽车高精度地图管理试行办法》
天津 2022.01 《天津市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与示范应用实施细则(试行)》
江苏 2018.09 《江苏省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管理细则(试行)》
2019.04 《关于做好智能网联汽车公共测试道路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
2019.01 《南京市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管理细则(试行)》
2019.11 《关于苏州智能网联汽车公共测试道路的公告》
2021.09 《无锡市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与示范应用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2021.12 《常州市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与示范应用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浙江 2018.08 《浙江省自动驾驶汽车道路测试管理办法(试行)》
2018.07 《杭州市智能网联车辆道路测试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2019.04 《湖州市自动驾驶汽车道路测试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2019.12 《嘉兴市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
2022.07 《绍兴市智能网联车辆道路测试和示范应用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安徽 2022.06 《支持新能源汽车和智能网联汽车产业提质扩量增效若干政策》
2020.08 《合肥市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2022.03 《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与示范应用管理规范》
2021.08 《芜湖市京东无人配送车试运营管理办法(试行)》
2021.12 《芜湖市新能源和智能网联汽车产业发展行动计划(2021-2023年)》
山东 2020.01 《青岛市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与示范应用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2022.03 《济南市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与示范应用管理办法(试行)》
2022.06 《淄博市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与示范管理试行办法》
山西 2021.04 《山西省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2021年行动计划》
2020.03 《阳泉市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管理办法(试行)》
河北 2018.01 《保定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自动驾驶车辆道路测试工作的指导意见》
2018.12 《保定市自动驾驶车辆道路测试管理实施细则》
2020.12 《沧州市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和示范运营管理办法(试行)》
河南 2021.09 《河南省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与示范管理办法(试行)》
2022.06 《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新能源及智能网联汽车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湖南 2019.11 《湖南省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2022.03 《湖南省智能网联汽车产业“十四五”发展规划(2021-2025年)》
2020.11 《长沙市关于推进智能网联汽车应用示范的指导意见(试行)》
2022.06 《长沙市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与示范应用管理细则(试行)V4.0》
湖北 2018.01 《襄阳市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管理规定(试行)》
2022.06 《武汉市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和示范应用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四川 2020.09 《关于印发四川省支持新能源与智能汽车产业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2022.06 《成都市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与示范应用管理规范实施细则(试行)》
广西 2021.09 《柳州市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与示范应用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陕西 2019.02 《西安市规范自动驾驶车辆测试指导意见(试行)》
2019.02 《西安市自动驾驶车辆道路测试实施细则(试行)》
甘肃 2021.12 《甘肃省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与示范应用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宁夏 2020.03 《银川市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和示范应用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福建 2019.07 《莆田市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管理办法(试行)》
海南 2020.08 《海南省智能汽车道路测试和示范应用管理办法(试行)》
云南 2022.05 《“十四五”推进云南省车路协同自动驾驶试点示范建设的指导意见》
吉林 2019.09 《关于支持吉林省智能网联及新能源汽车供应链产业园发展若干措施》
2022.04 《长春市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管理办法(试行)》
辽宁 2020.12 《大连市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管理实施细则 (试行)》

构建促进创新与防范风险协同的治理体系

深圳市人工智能行业协会认为,为了推动自动驾驶产业健康有序发展,需平衡发展与安全的对立统一关系,构建促进创新与防范风险相协同的自动驾驶治理体系,坚持自动驾驶产业高质量发展与高水平安全齐头并进。

一方面,强化产业扶持政策,促进自动驾驶技术加速发展和应用;另一方面,履行市场监管职能,防范和应对自动驾驶可能带来的风险与挑战。此外,针对我国自动驾驶治理的碎片化、分散化问题,建立互联、互认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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